向環保局提出調查報告,結果有污染時,將依污染程度輕重區分公告為「控制場址」(超過管制標準)與「整治場址」(超過20倍以上)。經公告後須提出污染改善或整治計畫書並據以施行。而整治場址另受有禁止土地處分之禁令規定。
如發現有污染,可進行自主性污染改善或整治